默默无闻

生命如一颗拖着长长尾巴划过广袤苍穹夜空的流星,稍纵即逝。

没有人会在意那颗流星的消逝,也没有人记住它何年何月几时几分曾经过我们的天际。

它像过客般匆匆而去,没有停留,莫非这个空间不值它留恋?也许它在赶下一站?

人生也莫不如此,一小部分的人知道你来过,但是绝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;除非你能像孙悟空大闹天宫,搞得人尽皆知家喻户晓。

许多英雄豪杰名垂青史,受人景仰。而更多的人是默默无闻,来无声去无息,就像流星划过的夜空,几乎都不留下经过的痕迹。

有一次,我替公会办事,到一家自己20年前曾经服务过的牌业广告公司订做广告物件,虽然早已物是人非,连当年的老板也已经退休不问凡尘世事了,衣钵由他的次女传承,但是,我依然一眼就认出了当年曾经一起共事过的一对夫妻档。男的比我年长几岁,也跟我同姓,五百年前可能还是一家。

由于他妻子坐在比较靠近大门口的地方,所以我先跟她寒暄,她记起了我是谁。然后我进入里头,向她丈夫喊了一句当年我习惯称呼他的名字:“阿光!”

正在忙着研磨物件的他抬起了头来看我,眼神却是一片茫然,良久也记不起我是谁。我问他:“不记得我了!?”他面带腼腆的说:“不记得了,你是……?”

想起20年前我们曾经一起嬉闹过,而今看到他居然把我忘记得这么彻底了,甚为震惊。关键是他也不过才50多岁而已,不是应该患上老人痴呆(帕金森)症的年龄呀,为何仅仅20余年的光景,我却成了他眼里的陌生人呢?

由于他的表情态度很认真,并非故意开玩笑的那种,加上他妻子在旁不断的提点,他仍然茫无头绪,想不起来我是谁。我见这么无趣,就说:“想不起来就算了吧。”然后就带着遗憾走了,至今再没回去找过他。

“有缘才能相逢喝一杯酒,只有你是我的朋友陪我到最后”,虽然这句是对的,但是遇到对方已经忘记了你的时候,这一杯喝了也没啥味道。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记忆,那才叫朋友或相知,没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记忆,大家像什么?

默默无闻的人,别人比较容易忘记,所以很多人都费煞心机地想要出名,想要大家都认识他,永远记得他。不过,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,除非你是个在世上有非凡影响力的人,被载入历史里,才有望被世人永远记得。否则,纵然像歌影红星被众人所知道,一旦退出歌影界,人们,包括过去的铁粉拥趸,很快就会把你忘掉,更遑论是普通的人们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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