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魔的纹身热


近年来,纹身潮流席卷各国,对它趋之若鹜的年轻人,纷纷把肤表变成画布,献身给那支据说一秒內可以扎下数千迴转的电动颜料针头。纵观世上的各民族里,日本人对纹身的热衷历久不衰,真的是蔚然成风啊,已经变成一种民族性的崇拜!所以,他们的纹身程度会比他国人民来得疯狂激烈。有者干脆把整个胴体五颜六色纹得满满,脱光了衣服后,好像还穿着紧身衣般。

纹身好看吗?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,对笔者而言,我视纹身为烙印,是不会答应把不能随意去除掉的东西烙在肌肤上的。

纹身在古代,是为了辨别犯法的罪人,在他的额头纹上官方的图腾,以此证明他曾经犯过罪。这样做,等于是扼杀了一个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,使他在出狱后也抬不起头来做人;换句话说,社会歧视犯过错的人,所以,这是不人道的做法。另外一种情况,是古人相信在身上纹了图案后,可以起到辟邪驱魔的作用。

纹身在近代,则成为了黑社会帮派用以确认堂口的身体名片。不良分子在胸口或背脊纹上所属的帮派图腾,有辨别和警示的作用。可是,这样一来,等如直接告诉警察你是黑帮,反而成为警方捉捕的对象。所以,后来的黑帮也学乖了,不再纹上帮派的图腾,改用其它的图画作为纹饰,将帮派的浓厚色彩予以淡化了。

纹身在现代,却成为了一种社会的时尚,还登堂入室的变成了一门艺术!不论男女,非要在洁白的肌肤上纹一两个图案不可,以此向世人宣示:我有艺术气质,我走在潮流的尖端。近代的纹身,已经与黑帮无关。由于法律也没有明令禁止人们纹身,所以,警察是不能像以前那样,说他/她们是黑帮,然后采取行动将他们逮捕的。于是,纹身便光明正大的出现在达官贵人和贩夫走卒的身上!关于达官贵人的纹身,我觉得是在他们还没有成为“达官”与“贵人”时纹上的,成为了达官贵人者,鲜少还会去纹身。

不知是她们太前卫,还是我太后退?我总会在看见一些年轻女孩的洁净肌肤被纹身破坏时,感到万分的惋惜。一些女孩子不想把图案纹在上身,就把图案纹在脚的小腿旁,看去好像有只蜈蚣或什么昆虫趴在那里,感觉那腿部很不洁净。如果她们以后对这纹饰泛起了悔意,想把它清除掉,便不得不花上数千元来用激光消磨了!以前,还曾经发生过傻得可爱的女孩,把男友的名字纹在自己的玉体上。当两人的感情发生了变化,最终导致分手时,这个纹在身上的名字无形中就成为她的一道伤疤,欲除之而后快。那年头,激光还没有被发明出來,所以,想要将对方名字去掉的唯一办法,就是在名字处再纹上其它的图案予以覆盖。

认识一位对纹身很疯狂的朋友,把身体能露出来见人的部位都纹满了。最近一次看见他的时候,他刚刚把自己的手掌背面纹上图案。我看见他的一双手背还有点浮肿,问他为什么会爱上纹身?他说,其实他是喜欢听见那支纹身笔发出的机械声音,所以对纹身就不能自拔了。哦,原来只是为了要听见那种声音!他还说,想买纹身机做生意,给人纹身。把兴趣融入赚钱的动机,也是不错的主意。

回忆小时候,我的堂哥们也能够自制纹身用的针,当然不是电动的啦!自制纹身针的方法简单极了:将一支缝纫针的针尖处用細线缠绕成一个小圆球,其作用是蘸墨汁以及控制住针头刺入肌肤时的深度。刺入时,要有血流出来方为好,圆球里的墨汁会随着渗入,与血混合,然后便会永远的留在肌肤上了。我的堂哥们把自己名字的缩写纹在手臂弯里,一直到了今天还能看见他这个小时候的顽皮杰作,只是因为时间久远的关系,色泽有点淡化了。虽然说,纹自己的名字在自己的身体,不会遇到自己跟自己感情发生变化导致要将名字去除掉的荒谬,但是,因为怕痛,我最终并没有让堂哥们在身上鬼画符一通,所以今天我的肌肤没有小时候留下的纹身烙印,只有小时候留下的回忆烙印在脑海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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